——从源头化解不稳定因素
十堰日报 2008年03月28日 记者:杨前进
十堰日报特约记者杨前进 报道:3月27日,茅箭区开始在全区政法系统推行“问题管理法”,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不稳定因素。这是茅箭区为实现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三连冠”而探索的创新之举。
近年来,茅箭区16个重点项目集中建设,拆迁、征地、补偿、安置中的各种矛盾凸显,形成了“不建设无矛盾、小建设小矛盾、大建设大矛盾”的局面。为有效化解矛盾,维护社会稳定,今年年初,区委组织工作专班,深入政法系统调研,共归纳梳理出当前政法综治工作存在的8个方面共50个具体问题。主要包括执法不严、效率不高、基层警务室作用不明显、流动人口管理缺乏手段等。为解决这些问题,该区决定推行“问题管理法”。
“问题管理法”就是以发现问题、承认问题、挖掘问题、研究问题、解决问题为主线,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。“问题管理法”促使警力下沉,提高了政法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|